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优化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乌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海勃湾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新华西街道办事处、凤凰岭街道办事处、海北街道办事处、林荫街道办事处、滨河街道办事处辖区。
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等组织和机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公安机关许可后应当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
有群众经常放炮的黄河边
乌海湖边滨河二期都是
禁放区域!
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张灯结彩等绿色、环保、文明的方式度过即将到来的传统节日。
自觉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理念。倡导文明新风,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为全力维护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稳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2023年1月5日,海勃湾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接群众举报,成功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场所,抓获违法人员1人。
1月5日,涉案人员李某在海勃湾区某外围商铺私自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计划在春节前后进行非法销售。经询问,违法人员李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同时对现场查扣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来源:海勃湾公安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