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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头条  >  本地  >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补贴措施出台!最高可补7.5万元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补贴措施出台!最高可补7.5万元
2023年03月02日 20:24   浏览:345   来源:

全面贯彻国家落实“双碳”战略部署,紧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2月17日,针对全市现有巡游出租汽车更换新能源出租汽车出台配套补贴办法,在3月15日前更换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最高可贴补7.5万元。具体办法如下:

更新的新能源出租汽车要求



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车辆电池为三元锂电池、电池容量不低于49千瓦时。出租汽车经营者根据基本参数自主选择车型,不作推荐和指定。

是否达到经营期限不作为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的必要条件,经营者可根据运营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逐步更新。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确定新能源出租汽车的车身外观、顶灯设计、车体颜色。



补贴标准

自治区补贴标准


对充电型车辆给生产厂家补贴4万,对采取车电分离模式经营的,给生产厂家补贴2.5万元,给实际出资方补贴2万元

鄂尔多斯市配套补贴标准


对2023年当年到期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在自治区补贴的基础上,给予实际出资方每辆车1.5万元补贴;提前一年更新的,给予实际出资方每辆车2.0万元补贴;提前两年及以上更新的,给予实际出资方每辆车2.5万元补贴

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对在3月15日之前购置的车辆,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给予实际出资方每辆车另外增加0.5万元补贴
鼓励探索发展换电和电池租赁服务,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探索出租汽车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
配套补贴总金额3000万元,本补贴办法采取“先报先得、总量控制、量满则停”原则,为一次性补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3年10月30日废止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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